《漆膜耐濕熱測定法》
《漆膜耐濕熱測定法》本標準適用于漆膜耐濕熱性能的測定,采用調溫調濕箱。控制一定的溫度、溫度和時間進行試驗,以樣板的外觀破壞程度評定等級。
一、一般規定
1、材料和儀器設備
2、調溫調濕箱,
3、透明有機玻璃板: 70x150x0.5-2毫米,劃成一百等份,
4、蒸錮水。
二、測定方法
根據產品標準規定選用底材和配套底棒,按《測定耐濕熱、耐鹽霧、耐候性(人工加速〉的漆膜制備法)) (GB 1765-79) 制成。投試前,記錄樣板的原始狀態。將樣板垂直懸掛于樣板架上,樣板正面不相接觸。放人預先調到溫度為47,相對濕度96,2%的調溫調濕箱中。當回升到規定的溫度、濕度時,開始計算試驗時間。試驗中樣板表面不應出現凝露。連續試驗48小時檢查一次。兩次檢查后,每隔72小時檢查一次。每次檢查后,樣板應變換位置。按產品標準規定的時數進行最后一次檢查,無產品標準的檢查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。
三、樣板檢查和評級
檢查時,樣板表面必須避免指印,在光線充足或燈光直接照射下與標準比較,結果以三塊樣板中級別一致的兩塊為準。